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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吉他 (第3/4页)
所有情节,摘抄都记忆清晰,李斯科看到他就有满满的成就感,而且也觉得他性格处事都让人感到舒适,他也愿意慢慢发展成不错的朋友。 后面的书就依次签好名字,按照地址包装好,这是送给他不同的师兄的。 李斯科的导师在美国文学界可以说是德高望重,桃李满天下,这些师兄里有写不同类型的作家,有报社的主编,还有很多身居高位的政客。 打包完成,去了镇上把包裹分别邮寄,他可没有时间一一去亲手送过去。 回到牧场里,李斯科有些无聊了,刚好看到墙上挂着的吉他,他想起这把吉他是他在纽约的时候买的。 前世,李斯科做着编辑的工作,偶尔也有些小爱好,就是弹吉他唱歌,穿越过来后,又加入了音乐爱好者俱乐部,技术从一开始的磕磕绊绊,也到了能玩转吉他的地步。 在文学俱乐部里,作家都有着除开本职另外的爱好,可以在聚会的时候显摆显摆,依次表演下,所以俱乐部大部分人都学了乐器。 前世的青年作家涵涵,不单单只填词,还自己亲身上阵出了专辑。写出《活着》这一名著的余化还说过,音乐影响了他的写作。 身为作家,有时候难免会卡文,思路断层,这个时候听首曲子,弹奏下乐器,说不定就会茅塞顿开。 李斯科拿出布擦了擦吉他上的落灰,上面的铭牌ZEMAITIS在阳光下闪着光辉,这把吉他是吉他中的名牌,被誉为“吉他王国皇冠上最夺目的钻石”。这款吉他用了三十年自然风干的洪都拉斯桃花心木做琴身,雕刻大师设计金属版图案。琴的包边十分细腻。被无数职业乐手疯狂追逐,收藏。 这款吉他的价格也到了100万美元,是李斯科在慈善拍卖会上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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