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科的美国生活_第十二章 吉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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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吉他 (第2/4页)

七十万美元。这支钢笔能卖这么贵肯定是有原因的,首先,它的笔身和笔帽用的是他们自己研究出来的夹层碳纤维材料,然后用这一层一层的材料,“画出”各种花纹。而且,里面还有精密又精细的手表机芯。

    当按下按钮,钢笔里的机芯就会运转,慢慢的推出自身的笔尖。当然,这个笔尖也是很有档次的,因为它是18k白金制作的。可以说有满满的机械感和高级感。

    而当笔帽合上之后,钢笔就会自动收回笔尖,可以防止笔尖摔坏,非常的人性化。而且它的机芯也是用轻盈的钛合金制作的,还用了12颗红宝石。

    李斯科知道它的价值后就很少把它摆出来,只有很重视的文件才会用到它,平时都会用盒子把它妥善放好。

    李斯科用笔在样品书上签名,首先是自己收藏的一本,上面写上今天的日期,签上名字,然后放入书柜里。

    书柜里这一栏里空荡荡的,里面只有两本书,分别是“血路”和“红钻”。现在它又来了个新成员,“麦田里的守望者”。

    李斯科望着书柜,心里想着,老了之后这里一定摆满了,到时候他再望着这些书,一定很有画面。

    第二本书签上名字,上面写着“送给我敬爱的导师。”

    这本书他打算送给导师,导师时常对自己这个最小的弟子关爱有加。

    第三本书写上“送给迷人的梅根福克斯”,相处这几天,他对梅根的感官改变不少,他以前一直觉得自己要找个国内女人结婚,现在他有些动摇了,或许国籍没有那么重要。

    第四本书就是答应过给本的,“送给文学爱好者本,愿文字能常伴你左右。”

    本就是餐厅老板,相处几次,李斯科确认了本是他铁杆的读者,对他书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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