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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主角与柯南的第一次相遇(二) (第3/5页)
走进酒吧的那个雨夜,店主因为乌丸酒良已经出门,便疏于关注酒吧,没有看到她。 “第一次带出来是三天前,昨天又带出来一次,今天换了一身衣服,打扮的……跟您那个跟班有点神似。” 店主一边回忆一边比量着。 伏特加穿的是一整身黑西装,带着挡住眼睛的大墨镜,跟班一样跟在琴酒身后。 乌莲瞳的卡其色西装颜色很浅,店主在马路对面看来和白的差不多,而裤子和里面的衬衫更是白的,也带着一副挡住了眼睛的大墨镜,走路当然是跟在乌丸酒良的后面。 琴酒以为,自己知道怎么回事了。 黑衣组织成立四十多年来,‘捡孩子’带回组织里培养太正常不过了。 尤其初中生是一个很好的年纪,一个孩子有无才能和天赋在这个年纪已经开始展现;而且有基本的自理能力无需当保姆;三观也正在塑成阶段,很容易影响和洗脑,让他们接受组织的思想、忠于组织不会背叛。 皮斯科手下的爱尔兰威士忌、贝尔摩德手下的樱桃白兰地,都是在这个年纪被捡进组织中的。 但BOSS亲自捡孩子培养,据琴酒所知还是头一次。 但很快琴酒又想通了,他过去所知的BOSS已经暮暮老矣,大概是没有精力培养新人了。而现在BOSS重获年轻后,显然精力非常充沛,据琴酒所知最近依然兴致勃勃的开着酒吧,有时琴酒去汇报工作的时候还能看到许多普通客人,亲手培养新人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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