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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3/4页)
在的我,总觉得还没有喜欢到非他不可的地步。沈慕歌企图看清楚自己的真实想法,很遗憾,仍旧处于一片茫然的状态。从心理上来说,他其实是个挺保守的人,要不是洁癖症卡在那儿,约炮都不知道约上几百回了,哪能一处处了二十八年? 只是,他看起来很受欢迎啊,动作不快点说不定就赶不上了。沈慕歌想起去工作室遇上的那个男人——叫肖梓杨是吧?——拿掉看情敌的有色眼镜,沈慕歌不得不承认,肖梓杨是个很好的交往对象。外形气质就不说了,虽然比不上自己(男神你要点脸成吗?),比下还是绰绰有余的。最让沈慕歌有危机意识的是肖梓杨的生活自理能力,从接待的一系列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他绝对是一个会照顾人的居家型好男人,和除了泡面就是外卖的自己完全不一样。(恭喜玩家“男神”获得<自知之明>勋章) 所以说,到底要不要出手呢? 沈慕歌纠结死了,当初被分到肛肠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山路十八弯的心理历程。他将鸭爪在盘子里摆成一圈,鸭爪子朝着外面,拿着那双一次性竹筷对着爪子尖儿点小公鸭:要,不要,要,不要…… 三分钟后,沈慕歌顺时针数腻了,又开始沿逆时针方向点:不要,要,不要,要…… 要不是企鹅设置成有新消息时振动,沈慕歌估计能这么数到天亮。桌上的手机发出“嗡嗡”的两声闷响,因为振动的关系稍微移动了一点位置,将完全陷入须虚无状态的沈某人硬生生拉了出来。 沈慕歌肩膀耸了一下,才回过神儿似的停下了没完没了的筷子尖儿。他眨眨眼,又轻轻戳了戳因为长时间凝视着一个方向而僵掉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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