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吾妻_分卷阅读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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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 (第3/4页)

数,他能在三军之中树立威望,凭的也是自己在战场上的赫赫战功。换句话说就是他染满敌人鲜血的双手。

    在平安王乱时,十四岁的他作为敢死先锋,独自一人混入敌营连杀安王三员大将。最后出来的时候被人发现,他以手中雁翅金刀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这次他肋下种了三只羽箭,幸好无毒,但也险些丧命。

    他这次刺杀的成功使得安王军心大乱,为以后平了安王打下了基础。

    十八岁,他首次作为大将军领兵平辽北。边城百姓那时已饱受战乱,惊惧不已,边防军队也已对辽人凶悍无比的战法惧怕非常,莫玮急需用一场胜仗安抚民心和民心。

    当日,他立于城墙之上,只听得辽北王的大王子不住叫骂,说他不过是软脚虾生的软脚虾崽子,等他打进京都,定要将皇上……

    没人知道他要将皇上怎么样,辽北众将只见大王子的头被挂在了敌军的旗杆上,而旗杆旁站着的莫玮刀上的血蜿蜒流下。

    原来莫玮飞身下城墙,因他和大王子的距离较远,他每行一段都须的借着辽兵的脑袋前进,他一踩到辽兵的头,马上将雁翅金刀左右一挥,立刻方圆十七八颗辽军的脑袋滚落于地上,却未闻一人之声。

    这一切均发生在须臾之间。

    莫玮到了那大王子身边砍下他头颅之时,那位耀武扬威叫嚣的大王子还什么也不知,直瞪瞪着两眼长大了嘴,一脸的不可置信。可想而知那场仗辽军输的得有多惨,主将被杀,军心涣散。

    自古大将者哪个不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煞气都是极重的。

    那青蛇再邪性厉害终究是阴邪之物,见了莫玮这正然肃杀之气自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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