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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首唱 (第4/6页)
大拇指。 一阵隐隐约约的乐声传来,且音量渐渐拉高,熟悉乐器的内行,自然听到了一两声贝斯,听到了吊镲,但不熟悉乐器的听众,则只是知道,这就要开始了。 然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来——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刷的一下,很多人猝不及防,一下子就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站起来了! 倒不是说曲子有多好,歌词有多棒,关键是,那个声音突如其来,压抑着、压抑着,却又似乎蓄积了足够多的能量,时刻都在准备着迸发出一声嘶吼…… 就这样的一嗓子,瞬间就听得无数人激灵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这样的一道嗓音,这样的一种唱法,并不华丽,却把所有的激情都推到了声音之外,保留下的,只是最基本的诉说,然而恰恰如此,却是一下子直击心头! 就是那么的一瞬间,突然就在你心里来了那么一下! 这一刻,本就全神贯注地盯着舞台的杜晓明一下子精神一振。甚至连呼吸都无意识地停下了,拳头不知不觉便已握紧。 而何润卿则微微张开了嘴巴,一脸讶然。 她是听过李谦唱歌的,无数次。她听他唱过民谣。唱过流行,唱过民歌,甚至还听他唱过说唱,当然也听他唱过摇滚——她自己新专辑里的《狼》,廖辽新专辑里的《热情的沙漠》。当然都是他教唱和指导的。 但是在此之前,她却从来都没有听到过李谦用这样的一种声音来唱歌。 这种压抑着的,充满力量感与撕裂感,却又偏偏显得很平静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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