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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素车白马(五) (第4/6页)
母兄弟。 世人心思复杂,更愿意用恶意去揣测人心。孙氏此举,怕是没有几个人会觉得嫡母心慈,视庶子如亲生,反而多半会想着此举是否为托孤之意。长兄如父,沈举人是个不通世情的,沈瑾又前程可期。孙氏信不着丈夫,将独子托付给庶长子勉强也说得过去。 就是旁观的知府太太与蒋三公子,也觉得孙氏如此安排,多半是这个意思。 见沈瑞并无不忿排斥,蒋三公子松了一口气。此事虽是沈家家务,可孙氏遗书既送到知府太太手中,那蒋三公子自是希望事情得以圆满解决,省的引人非议。 沈瑞却想起一件事,道:“家慈信中,可否提家兄记名之事?” 孙氏既能将嫁妆分给庶子一半,那当是不吝啬再给庶子个体面,抬举他出身。 蒋三公子道:“提是提了,可不是直接记名。孙姨母信中说,嫡母亦是母,不欲夺人子,若是令尊扶正二房,不必提及;若是并未扶正尊兄生母,为了尊兄前程故,可将尊兄记为嫡长。”说到这里,不由一阵唏嘘,只说孙氏良善,方能如此处处妥体贴他人。 沈瑞不知为何,却是直接想到“三足鼎立”。 孙氏若是在馈赠沈瑾遗产时,提及将沈瑾记在名下,虽在情理之中,可未免有携恩图报之嫌,谁晓得会不会引得沈瑾母子嫉恨。既馈赠了,又不图母子之名,那沈瑾母子剩下的只有感恩。后边那一句“若是”,又有不尽之意。 假若沈举人扶正郑氏,郑氏得了孙氏嫁资,只当真心感激,善待沈瑞,否则就有忘恩负义之嫌;假若沈举人没有扶正郑氏,孙氏此举,可谓对郑氏母子再次援手。 在蒋三公子看来,孙氏这般安排过于厚道;而在沈瑞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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