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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孤山老营 (第4/4页)
饷银、米粮发放之责。 十几年过去,最初的队正有的已经亡故,营内推举了新的队正,孙兴懒得上报,仍然沿用的过去的老名单,皇城司还颇费了一番波折才将人员名单理顺。 除孙兴外,吴扬将千夫长、百夫长和队正也一并收监。无奈这些人都是些混不吝,只一口咬定:“我等都是马上要去见阎王的将死之人,此生无力为岳元帅洗刷冤屈,总该让元帅也享受一点人间的香火。官家不让拜,相公不让拜,我等临死偷偷祭拜一下自家大哥、同袍,有何不可?犯了哪条王法?” “秦桧秦相公残害岳元帅用的是‘莫须有’的罪名,大人又何须审问我等,只需要用‘莫须有’将我等一并杀害就是!” “爷爷跟随岳元帅四次北伐,将金兵杀得屁滚尿流,朱仙镇五百对十万,爷爷就是冲在最前头的背嵬铁骑,兄弟们目不交睫,脚不旋踵,三进三出,人人都杀得直如那血葫芦一般。爷爷使的是镔铁长枪,对上金人那是一枪一个,铁枪折了,爷爷就用大刀;马没了,爷爷就跟金兵步战……结果呢?十二道金牌,要了岳元帅的命,也把弟兄们用血用命夺回的疆土拱手让人。相公和朝廷杀我等甚至都不愿费心编一个像样的理由,‘莫须有’,呵呵‘莫须有’!要杀只管来杀,爷爷反正活够了,只盼望朝廷和相公们面对金兵南下也敢举刀杀一杀,不要把锋刃对准我等,只敢对我等发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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