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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 (第3/4页)
,比刘思柏还要笨些,刘彦只好把他请到一边坐着。他长得好,又是一副温和优雅的样子,坐在这小店中格外显眼,客人来了无一例外要看他几眼,甚至还有小姑娘偷偷指着他,等他回头,就叽叽喳喳笑成一团跑了,他倒是仍旧老神在在地坐着,任人参观也不觉得别扭。等刘彦无奈地瞪他,他就好脾气地笑笑,起身进到里屋,坐在床边看刘思柏写作业。 这几天三个人都是一起在店里吃饭的,凌云端一大早过来,坐上一天吃三顿饭,有时还加一顿宵夜,晚了他就很自觉自己回家睡觉,第二天又准时来当门神。 对于这个天天出现在自己家的叔叔,刘思柏倒没什么抵触情绪,主要还是凌云端功夫做得好,能哄得住小孩。他每天陪着刘思柏做作业,不懂的就耐心地教,每次来了他还会带小礼物,一支钢笔一本牛皮封面的笔记本就能轻易讨得一个孩子的欢心,哄得刘思柏天天叔叔叔叔叫得比叫他爸还亲热,把刘彦气得直叫儿子小白眼狼。 从市里回来第三天中午,刘思柏该回学校了。从前都是刘彦把他送到马路边,他自己乘车去学校,这一次凌云端自告奋勇要送小孩去上学,刘彦还没同意呢,刘思柏已经兴冲冲扯着凌云端的袖子催促他快点了。 刘彦又可气又想笑,最后摆摆手让他们快走,眼不见不烦。 凌云端把刘思柏送到学校,没让他马上进去,而是去附近超市网罗了一大袋子吃的给他,刘思柏犹豫着没接,凌云端拍拍他的肩,哥俩好一样道:“拿去吧,我不告诉你爸爸,你也别说。” 于是小孩子就欢天喜地地抱着零食跑了。 凌云端目送孩子进了校门,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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