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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4 (第2/4页)
顾惜朝这个身上功名都被依法剥夺了的, 向晓久旧很懂地给了他一个选择、和一个承诺: “按理,便是新法颁发,你也当从县试一步步考出来。甚至在县试之前, 还需要为你之前的违法参考而受罚、赎罪。” “不过看在旧律只明言不得参考、刑罚细致处却多只在追究冒名替考作弊诸事, 而今新法又已推行的份上, 这违法参考的处罚便先压着, 留待日后你有封侯拜相、官居一品的机会时, 以品阶赎—— 但那也是要收利息的: 自你登科入仕之日起,每延迟十年,这降品阶的功绩便要多一回……” 这就是向晓久给的选择。 顾惜朝可以选择是要在年青时候多耽误数年光阴、 在科举入仕之前先将前罪赎了, 也可以选择先行记账、 日后加倍偿还。 向晓久给的这个选择,仿佛是要顾惜朝无从选择。 毕竟十年要多一次降品阶的大功—— 而且还是能得一品封赏的大功 ——不得封赏,这样的利息,乍一看,似乎比什么九出十三归还要更加高利贷。 好像稍微有点儿理智的人,都不会去“借”这样的“高利贷”。 顾惜朝却“借”得毫不犹豫、且感激涕零。 难道他是给“陛下因我变法”一事给冲昏了头, 冲得没了理智、甚至失了才智? 当然不是! 虽然顾惜朝确实欣喜若狂、感激莫名,只恨不得肝脑涂地, 为的却是“陛下信我日后必有封侯拜相、官居一品的机会,必能立下那样大功,且不只一次”! 顾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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