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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 (第3/4页)
粉笔借给你,你到别处行可以吗?”旁边的乞丐又来打扰我了。 我瞄了他一眼,他好像比我专业,前面有粉笔写的一行字,具体什么一大堆我没仔细看。 我想了想,搁在着这么久,也没一个人丢一毛钱给我,是不是我没用粉笔把自己写的凄凉一点的缘故。 点点头,那乞丐丢了我半截粉笔,我颓废的抱着我的碗走开了。 临走时,那乞丐叫了我一句:“诶,兄弟。你一件上千块的杰克琼斯棉衣,剪烂来值吗?” 我还是没理他,吵死人。 边走到另外一点的地方,我去。我这时才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同是大骗子啊。 对了,这件棉衣还是名牌?我都不知道,这好像是刘颖买给我的。那个女人永远不知道我什么风格,穿什么衣服,喜欢什么。她只知道自己觉得好看的,喜欢的给我就行。我一直被她牵着走。 我到了偏僻一点的地方,又坐了下来,用着粉笔在地上写字,我要把自己写的悲惨一点。 就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突然一个美丽的身影站在了我的身前。 我微微抬头一看,差点瞎了。我去,这不是朴颜吗? 我连忙低头,她怎么出现在我眼前了,这个世界真扯淡的小。 只见朴颜手中提着个大袋子,对了她早上说要去超市买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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