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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反了天了 (第2/4页)
子哪来的一股子愣劲,居然还跟他扯这些。算,让他算,他倒想看看这小子最后能算出个什么鸟毛来。你再算,最后也得乖乖的把地送到他手上来。 “当然,地既然已经卖出去了,大家又都有见证,我们刘家也不会马上反悔要赎地。现在提一下,只是让大家见证下,这是双方默认可赎回的。嗯,现在我们接下来算账。” “张老爷,按照乡俗旧例,这活卖的地,其实还是可以找价的,对吧?” 找价,这也是明代土地买卖里坑爹的一项。 所谓找价,就是你和买家商量好了价格把地卖了,然后你也拿了额外的画字银什么的,然后你过后又觉得卖的价钱低了,因此,不管是地卖了一天也好,卖了一年两年,三年五载也罢,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再去找买家,要求找价。 也就是加钱。 而且最坑爹的是,找价还可以不止找一次,只要你愿意,隔断时间你可以再去找一次价,直到找绝为止。而所谓的找绝,一般指找的钱达到了原卖地的正价。 当你找价找的卖价都翻了一倍的时候,自动示为找绝,也就是从活卖转变为绝卖。而更坑爹的是,当你找绝了之后,活卖变成了绝卖时,你还拥有一次找价的机会。 因此,活卖找价最多能找到正价翻一倍,如果找绝了,可以再翻一倍。 而官府对于找价这种约定,官府基本上是承认的。 如果买主不交应付的找价银两,引起了纠纷,最后官府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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