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_分卷阅读10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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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4 (第3/4页)

眼,不卑不亢道:“知道。”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腔调也是怪怪的,可能刚刚学会诺维王国的语言,但好在吐字清晰,不需要苏锦之找个翻译过来。

    这个黑奴有点意思啊。苏锦之走到他的面前,望着他的眼睛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留下来,成为我的仆人;二是留下你的鲜血,但你可以带着这些黄金离开利兹山脉。”

    那个黑奴沉默了几秒,然后起身从托盘里取过银刀划破自己的手腕,将器皿装满鲜血后说道:“我选择留下。”

    “你真有意思。”苏锦之笑着重新坐回扶手椅上,朝女仆挥挥手,“黄金和荣誉都是你的了。”

    女仆将制服和黄金都呈到了那名黑奴面前,苏锦之又问他:“你有名字吗?”

    “有的。”黑奴接过衣服和黄金,“叫做艾伦。”

    “艾伦……”苏锦之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我记得它的意思是‘巍峨的高山’。”

    “是的,伯爵大人。”

    苏锦之对女仆招招手,示意她把那杯血拿过来。里维斯接过血器,随后将血倒入一个透明精致的水晶高脚杯里,动也不动,望着它发呆。

    “里维斯?”苏锦之蹙起眉催促他。

    里维斯抬起眼眸看着他,面无表情,那双灰色的眼珠深邃又阴暗,周围似乎有着血红的雾光游移着,苏锦之愣了一瞬,又有些发憷——难道里维斯又想捅他了?!

    再捅一次他任务难度就要加大了啊啊啊!

    苏锦之死命呼唤一号和零号,可这两个AI吱都没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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