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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4/4页)
“喜欢。” 里维斯又笑了一下,亲昵地贴着他的脸:“那乔希大人是喜欢诗呢?还是喜欢我?” 男人熟悉的声音压得很低,温柔又沙哑,笑声也是低低地从喉咙间传出,有种莫名的性感。苏锦之觉得他的耳朵有些烫,双颊也不受控地发热起来。 可他却说:“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乔希大人。”里维斯把诗歌集扔到被子上,双手捧着苏锦之的脑袋低头吻了下去。 苏锦之有些羞恼,这个人怎么一言不合就开亲呢? 但他自己也不能否认,他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可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里维斯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吗?还是因为他们不管从外貌、声音还是习惯上的高度相近,让他把对宋明轩的喜欢转移到了里维斯的身上? 苏锦之觉得爱情真是宇宙里一个难以解开的谜题。 野兽被繁殖的本能所驱使,进而寻找健康合适的配偶交.配,它们不会在意忠诚或是其他什么问题,更不会在乎rou.体的快.感,有的雄兽为了防止母兽挣扎,甚至会用牙齿扣住她的脖颈,以保证交.配的顺利进行。 而有的人类会被rou.体快.感所征服,也会臣服在繁衍的野兽本性之下。那么把人和野兽区分开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如果说当把rou.体上的快.感和繁衍的目的抛开之后,仍能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才能被称之为“爱情”,那么这种东西是否只出现在同类物种之中? 难道就因为我们的物种不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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