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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节 (第3/6页)
和棉花以及针线,把衣服做了。 做衣服的活儿落到了金毓、金兰、金母、梁宏四人的身上。 拿着针线和布,金毓努力回忆着原主做针线活的记忆,试着缝了几针,动作又慢又笨拙,但好在没缝错。 虽然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有原主的一双巧手,可是她在现代从未做过衣服,这会儿一接触针线,还是很生疏。 她需要适应的时间。 好在她适应力很强,加上小手是真的很巧,不到一刻钟就能将针线应用自如了。 梁宏一边缝衣服一边笑着夸赞金毓:“小毓的针线活做得真好。” 金毓笑了笑:“伯父也不差。” 她真没想到,梁宏居然会女红。 第31章 法器买的“月事带”真好用 金母看着梁宏,见他飞针走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她和金兰差,忍不住感叹:“我这是第一次看到男子做针线活,这速度,这动作,够麻利的,小元他爹,你可真让人刮目相看。” 梁宏不好意思的笑着说:“你们不笑话我像个娘们就行。” 男人做的都是体力活,若谁家的男人做这种女人才会做的针线活,那是要被人看不起嘲笑的。 金兰和金母连忙摆手:“不会,不会,我们不会嘲笑你的,就是觉得稀奇。” 梁宏:“的确挺稀奇的,但这也没办法,小元和小月的娘去世得早,小元十一岁就放弃读书挣钱养家,不仅要进山打猎,回来还得照顾meimei,我这个当爹的,没了右腿,很多事儿都做不好。两个孩子长得快,每年都得换衣服,一次可以请人做,次数多了就不行了,所以我就自个学着做衣服,多做几次之后就发现,做衣服其实也不难......” 他说得轻巧,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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