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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3/4页)
眼神。 他问我:“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我摇头。 “我为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包括我的这条命。” “这叫喜欢?” 他嗤笑:“人家少爷大手一挥,大把钱洒下,带出去风流快活。这才叫喜欢,在如今的世道。” 外头有人敲门,问我在不在。 我得走了。 金哥叫我:“安思风。” 我回头看他,金哥脸上难得认真:“喜欢早已不值钱,唯有钱才是真的。你的那位少爷,你也小心些吧。” “?” “于我们而言的天价,有时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顿晚餐。你小子,被尝尝也就算了,千万别真给吃了。到时候你在人家暗无天日的肚子里,哭都没地方哭。” 我也难得认真:“他不一样。” 金哥露出怪异的笑:“你果然喜欢上他了。” “……” 门外的人再敲门,我推门离去。 我走到有楚珩的包间外,伸手推门时,又想到金哥那个怪异的笑容。 金哥长久待在这样的地方,看到的都是真的吧? 可是楚珩的笑容与对我说的话,也都是真的。 那么我自己呢? 我的喜欢? 那叫喜欢? 我双手一齐推开有些笨重的门,沙发上的楚珩立即起身,对我笑。 其实不过半小时未见。 秒却全部化作时,化作天,甚至化作岁岁年年。 人的感官怎会如此夸张? 这样的情感,就叫喜欢吗? 我站在门边,有些迷茫,脑中却又清晰地想着这些事。 “是嫌暗吗?我再开些灯。”楚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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