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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2 (第4/4页)
都很难打理,不如毛皮结实。 丝部落的人最喜欢珍珠,他们还未见过五颜六色的珍珠。 “淡水珍珠算什么?哪有海水珍珠漂亮?只有海水珍珠才有这么多色彩。”夙晨得意道,“这玩意儿可不好拿。海水很深,人潜不下去,只能等海水把贝壳冲上岸,让奴隶们挨个去找。” “水较浅的地方也可能有藏有珍珠的贝壳,给奴隶腰间缠一根绳子,让他们去找,一天可能能摸上来一颗。” “就是海水会腐蚀皮肤,对,就是让皮肤烂掉。在海水里捞贝壳,对奴隶的损耗很高,所以我手里的存活不多。若不是我是巫,才没可能拿到这么多漂亮珍珠。” “唉,现在小部落都远离咱们那了,想抓奴隶都抓不到。奴隶商人一个个跟疯了似的,一个奴隶居然想换一整头野兽?如果不是灭了他们就没人来送奴隶,真想把奴隶商队的人都变成奴隶。” …… 夙晨在丝部落商队战士堆里胡吹乱侃,得到了丝部落战士们一致的认同,好感度蹭蹭往上涨,每一句话都说到了丝部落战士的心坎上。 当锦行和鸿聊完天,再次见到夙晨的时候,郁闷的发现,夙晨居然已经获得了大部分丝部落战士的好感,他们有说有笑打成一片,还有战士赠送给夙晨自己磨的小短刀做礼物。 送自己打磨的青铜器武器,这是中部联盟的部落人对待真正的友人才会做的事。 锦行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家伙如此嘴贱如此欠揍,怎么还跟鱼儿进了水里似的,和自己部落的人聊得不错。 “白毕竟是巫,不显露本性的时候,很受部落人的喜欢。”鸿仍旧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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