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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玩严谨是吧! (第2/7页)
翻了。 吕公著点点头道:“你说得很对,是这么规定的。” 张斐道:“根据李四的情况来看,本金就是聘礼,当这份契约生效之时,就是完成纳征之礼,曾氏就是陈裕腾之妻。” 吕公著又点头道:“你说得没错。” 张斐道:“可是李四未有等到陈裕腾下聘,便急忙将曾氏嫁于陈裕腾,这当然是属戏卖之罪。” 吕公著都被张斐给带偏了,先是点了下头,旋即马上道:“不对!陈裕腾是在签订那份抵偿契约之后,才将曾氏娶过门,这并没有错啊。” 张斐笑道:“签订契约,并不代表契约是立即生效的,因为契约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它自身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而不能以签订之日来算。请知府对比两份契约。” 吕公著立刻拿起借、还两份契约对比起来。 又听张斐言道:“第一份契约,所规定的偿还时日,是在当年的六月十五,而第二份契约却是在次年的六月初三签订的,中间相差整整十二日,而据我所知,当日陈裕腾就将曾氏带回家去了。” 吕公著认真对比之后,摇头道:“你说得不对,虽然是提前了十几日,但是契约上也写的非常清楚,今愿以其妻子曾氏抵偿所欠本金,自然是当日生效。” 张斐摇摇头笑道:“非也!非也!这一句话只能代表李四答应了此番交易,但不具备时效性。比如说,今日我张三愿娶许氏为妻,是否能说,我今日已经将许氏娶进门?当然是不能得。而契约中也没有特别说明即日生效。” 许氏?许芷倩听得直翻白眼,暗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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