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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11/21页)
选型’这两条上做文章了,省公司要求自主选型,您坚持要这个‘综合’二字肯定有您的深意。我听说集团总部会对各类厂商划定一个入围名单,再由各省在入围的厂商中选择,这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主导各省的选型工作吧。” 郑总再次自嘲地摇头说:“当初是这么想的,现在看来能起的作用不大,人家也都不是省油的灯啊,最后定稿的会议纪要里写得很清楚,要求集团总部在制定入围名单时要充分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覆盖面,要把厂商分为四类:系统集成商、管理咨询公司、硬件平台厂商和应用软件厂商,分别定出一个名单。你想啊,什么叫广泛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就是说人家省里中意某个厂商那么我们总部的名单上就应该包括,不然人家就可以指责我们的名单不够全面。你看,这种徒有其名的入围名单其实就是个厂商名录大全,还能有什么限制作用?” 洪钧不由暗自嗟叹,总部和各省之间的控制与反控制真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博弈,总部强调整齐划一,各省强调因地制宜,上海、广东等省级公司本就不是等闲之辈,何况又有俞威之流出谋划策。他斟酌着提议:“您看能否在入围大名单的基础上再搞一个短名单?” 郑总笑了,很有兴趣地催促洪钧继续,洪钧接着说:“总部不应该只是制定好入围名单发下去就完了,有放还要有收,各省应把选型结果再报经总部审批才可以付诸实施,而总部可以制定一个短名单,如果省公司选定短名单里的厂商,总部就可以快速审批甚至免予审批;如果省里选的是短名单以外的,审批过程就会很费周折。总部这么做是有充分理由的,验证一个厂商的资质和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是一件费时费力的过程,硬件和软件公司都要把产品安装在特定的评测环境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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