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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79节 (第8/8页)
了地西泮及阿普唑仑成分,而含有地西泮及阿普唑仑成分的镇静药物来源及残留物去向,却缺乏相应的证据证实,不能证明是您女儿带去的。 您女儿房新月归案后虽作过有罪供述,但从未供述过使用镇静药物,这是本案的一个疑点。 除此以外,房新月供述中提到的奶茶杯、烟头、手机、血衣等物证,均未提取到案,无法印证她供述的真实性。 现场提取的臧刀也未作指纹鉴定,且刀上未检出死者牛佳艳的血迹,不能确定该刀是作案工具,也不能确定房新月曾持有该刀。这与您女儿的有罪供述不一致。 而且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更无法证明您女儿就是凶手。 所以我们认为,这个案子我们可以做无罪辩护。当然具体法院会如何判,还得看庭审情况,存在一定风险。”方轶解释道。 “嗯,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案子是实情不好确定,但按照现在的情况看,我女儿很有可能不会被判死刑,有被判无罪的可能。是这样吧?”房祖根想了想问道。 “是的,就是您理解的意思。您是想继续委托,还是……”方轶点头道。 “我女儿被判无罪的可能性有多大?”房祖根犹豫片刻后,满眼期盼的看向方轶。 “抱歉,我不能给您准确的百分比,但是我觉这个案子还是有机会的,关键看检察机关是否会补充其他证据材料,以及庭审情况。”方轶回答道。 “嗯,假如我们把我女儿的案子委托给您,律师费需要多少钱?”房祖根问道。他有心将案子委托给方轶,但是又怕律师费太高,他负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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