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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第2/3页)
把明信片点燃。现在剩的已经不多了,最晚明年春天,最早今年冬天就能走完。 后来纪经年才从大哥嘴里知道于恒的原话,“我不希望我死了以后还像一个影子一样在纪经年的生活里,我希望他忘了我好好生活。可是如果纪经年实在是……没什么活下去的希望,这个或许可以让纪经年好好活下去。” 纪瞬年当时不以为意,觉得自已弟弟不会至此,没想到后来自已的弟弟真的像于恒说的那样。他始终不能理解二人的感情。 纪经年仰头活动一下脖子,揉着发花的眼睛。 他今年四十四岁了,距离于恒离开他已经过了六年了,近几年他的身体飞速衰老。 两鬓斑白,脸上浮现了皱纹,眼睛也花了,脊背也佝偻下来。 甚至比大他十岁的大哥更加衰老。 没有从前那么英俊非凡,他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已会想,自已这个小老头的样子有点不好意思去见于恒了。 纪经年坐了一会,又拿起于恒的日记本回到床上。这本日记他已经看了很多遍了,逐字逐句几乎能背下来了。 不过睡前把日记本放在床边,已然成为他睡前的一种习惯了。 纪经年轻轻吻了一下手腕上的莲花吊坠,小声说了一句,“晚安宝贝。” 那个镂空莲花吊坠里嵌了一个小小的罐子,里面装着一点于恒的骨灰。 在纪经年的精神世界里,于恒从未离去,每一天都活在他的生活里。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于恒病的很严重的时候,纪经年基本就已经不管公司的事了。不得已文女土又叫已经“退休”的二女儿纪流月出来挑大梁。纪流月最后也没能把这些事甩出去潇洒,只能眼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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