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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要不要跟我混 (第5/5页)
成为刘三江的心腹。 直到一不小心,招惹到了杨逍头上,两人才不打不相识。 若是没有遇到杨逍,曹猛这辈子,大概会按照以下剧本演绎大型人生连续剧,《莫欺少年穷》《莫欺中年穷》《莫欺老年穷》《死者为大》《盗墓者的眼泪》。 混社会的人很多,有几个能真正混出名堂,大多数也只能泯然众人已。 不过,他终究是运气不错,遇到了杨逍。 “小伙子,要不要跟我混?先说好,机遇虽然难得,但风险可能比你想象中还要大得多,搞不好,会死人的。” 杨逍并没有夸张。从理论上说,他一旦暴露,就会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敌人,到那时,围绕他存在的小团队,肯定会成为所有人的打击目标。 将选择权,交回曹猛手中。 杨逍并不愿意,替别人决定命运的走向。 “要!大哥!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曹猛连忙点头,几乎秒答。他知道,这才是真的稳了,杨逍终于接纳了自己,将自己收入心腹手下。 “认真开车,你这回答,也太膈应人了,你又不是什么美女,真受不了。算了,明天上午来公司报道的美女,你到时候替我招呼,她也是团队的核心成员,比你还要早进入组织,对了,明天下午来找我,有其他工作到时再具体给你安排。” “收到,老板。额,我们的组织,叫什么呀?老板你还没说。” 曹猛突然想起,连忙问道。 “记住,我们的组织,名为深井。” 杨逍闭上了双眼,又开始在勾勒明天的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赢到最后,他需要编织一个无比庞大的计划,为他的目标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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