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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 美利坚的卖国贼 (第5/7页)
传统唱片消费群体的大量流失,而且使唱片公司每年将损失近五十亿美元的收入。 因此,当生产音效卡起家的帝盟公司开始销售播放mp3随声听时,一九九八年十月,愤怒的美利坚唱片工业协会一举将帝盟公司告上了加州法庭。由此拉开了美利坚唱片工业协会与mp3生产、经营与播放者之间生死抗争的大幕。 美利坚唱片工业协会的诉请理由是:帝盟的行为违反了美利坚现行着作权法第十章第十七条,其生产的帝盟riomp3500属于一九九二年美利坚家用录音法所定义的数字录音设备的一种,因而要求法院禁止帝盟销售该随声听的行为。 而被告帝盟对此提出反驳,认为riomp3500的功能只是单纯地将已经压缩的音乐文件重新播放,与美利坚家用录音法中的“独立的录音功能”的规定并不相同,因此,riomp3500不算是一种录音设备。 不过,这个说法却被加州法院给否决了。 因为,从法条文字上看,并不要求数字录音设备的录音功能必须独立运作;二则,采用被告的辩解说法,将会违反家用录音法保护着作权人的立法目的。 法院最后的审理结果是:帝盟销售riomp3500的行为确有可能造成对音乐着作权人的损害,因为根据家用录音法的规定,任何生产数字录音设备的厂商都必须在其生产的设备中装置复制管理系统或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系统,以避免数字录音文件遭不法盗录。 所以,法院裁定帝盟应向美利坚着作权局提存一部分资金,以便将其分配给相关着作权人,用以弥补权利人因消费者自行使用数字录音设备后可能带来的音乐作品销售减少的损失。 但是,对于美利坚唱片工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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