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媳妇儿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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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4页)

    于是就养成了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性子。家里不指望他光宗耀祖,建功立业,他也就那样稀里糊涂的过了十多年没心没肺的日子。他没啥大的追求,最大的爱好也不过就是带着一群仆从趁着集市偷偷溜出去在街上逛逛店铺,吃点小吃食,不知怎么就被传成了欺男霸女的纨绔子弟。

    本来,传也就传了,他们家再有钱有权,还能管住别人的嘴不成?他吃吃喝喝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到也挺好。

    他以为会这样过一辈子,等到及冠后与一个漂亮贤惠的女子结婚,虽然他不能像话本里那样与她琴瑟和弦,吟诗作对,但是他会斗蛐蛐,蛐蛐这么好玩的东西,定能赢得她的欢心。

    可能老天见不得他太过幸福吧?那年他偷偷跑出家想去后山抓蛐蛐,然后就遇到了她,一见倾心,再见难忘。

    然后,他的蛐蛐没了!家,也没了!

    二牛在鸡鸣前起床,给屋里还在睡的媳妇儿做好饭,就扛着昨天在山上砍得柴出发了。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刚好可以把这几天存的几捆柴和几张皮子给卖了。媳妇儿长得细皮嫩rou,一看就没吃过苦,可惜他太穷了,媳妇儿跟着自己的这半年吃了不少苦。

    他还记得半年,自己那早死的娘给自己托梦说让他去一趟后山,说那里有他的媳妇儿。他半信半疑的去了,果然就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子晕倒在河边,然后他就高高兴兴的扛着媳妇儿回家了。

    媳妇儿的脾气不太好,吃不了太粗糙的东西,他就三五不时的去一趟后山,打点野味,买到城里,再给媳妇儿买一些精面和大米。这些东西太贵,他要打十只兔子才能换一斤大米和三斤精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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