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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4页)
“那不一定啊,”老朽精神矍铄,继续发挥他□□嘴欠的本质,“你俩长得多有特色啊,一个满脸横rou,一个长发飘飘,搁一块儿,那就是西红柿配鸡蛋,一看就是一组合套,谁他妈认不出来!” 一旁开车的邵彻冷漠道:“认出来也无所谓,我揣几张CD,挨个发一圈,给咱们造造势。” 程悍:“没法儿跟你们俩把臭不要脸当人生终极目标的傻逼沟通。” 话是这么说,但真到了现场,邵彻还是把头发篓到头顶,藏在了鸭舌帽里。想九十年代,搞摇滚的几乎把留长发当作一种标志,但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除了零星那么几个固执的老派人士,基本都是怎么有范儿怎么来。 邵彻这造型,在现下的圈子里确实挺扎眼。 现场人太多了,一楼又都是站票,虽然还不到前胸贴后背的地步,但人与人之间也没有多少缝隙。 程悍和邵彻鹤立鸡群,前后一圈年纪轻轻的姑娘小伙儿,打眼一望,程悍都有种英雄已迟暮的悲壮感。 灯光暗下的那几秒钟,人群就开始sao动,等到李志在舞台中央出现,整个现场顿时成了尖叫的海洋,震得程悍脑浆都在翻腾。 随后在暗潮流动的钢琴声中,李志粗噶的声音不急不躁地响起,乐队加入了弦乐,小提琴的精细配上李志粗糙的嗓音,形成独一无二的特质。 李志这哥们儿,穿着普通青壮年的长袖T恤和牛仔裤,模样也是微胖界的rou丝青年,戴副眼睛,挎着吉他,吐字略微不清晰,副歌偶尔还破音,歌词还间歇性骂街。 他些微圆滚的身体踩着节拍在台上不协调地走来走去,没一会儿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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