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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第3/4页)
跟一个大胸大屁股的姑娘吻别。 “拜拜帅哥儿。”姑娘临走冲程悍挥挥手。 程悍矜贵的点点头,眼珠一转落到老朽脸上,“你丫真是来者不拒,这都哪儿捡来的?你也不问干不干净送上嘴就吃啊!” “没办法,”老朽摊开双手牛逼哄哄地耸肩说:“爷我太有魅力,又心善见不得姑娘们难过,自然就敞开我的怀抱接受她们的投送喽!” 程悍不屑:“哪天你碰上个艾滋梅毒,你丫就消停了。” 老朽本名就陈铂朽,大家最初叫他老陈,他嫌弃这称呼太普通,非逼着大家叫他老朽。 老朽一年前还是个痴情种,他在一次走xue中认识了一个名叫梅花的女招待,相恋七年,非常恩爱。 可梅花是个风月场的女子,程悍初见她就听她在电话里勾搭客人给她订卡座。那时他一是觉得老朽不是东西,自己女朋友当小姐他都不管,没本事;二是觉得这姑娘也挺现实,这边儿跟老朽刚亲完嘴儿,转头就能对电话那端的人喊亲爱的。 后来接触的时间久了,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别人的,一个外人光凭表面是无法刺透表象看本质的。 乐队那时真穷,连着在北京住了两年地下室,一年“树村”,第四年小有名气够钱租一个三居室时,那姑娘却跟个有钱人跑了。 老朽自此在情场上一蹶不振,摇身一变成了个有便宜就占的臭流氓。 乐队的人,其实都有过各色各样的女朋友,包括他自己,想起那些姑娘,想起那段日子,他不由得又想起默默无闻的关青。 那年程悍从省会回乡后对音乐这条路彻底失去信心,靠唱歌赚钱,简直是不成熟的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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