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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第3/3页)
识七年,那时踏歌刚成立不久,我还是个孩子,是陈老板救了我。他告诉我,收留我在踏歌会很危险,但我不害怕。七年来,他教会我乱世生存之道、教了我武功,也救过我很多次,我当时便暗下决心,此生离不开陈晔,非他不嫁。若他无意于我,我就一辈子默默在他身边,当酒楼的账房先生。” “等等,嫁给他?这么快?”简兮掌勺的手一顿。 绿倚奇怪:“两人心意相通,为何不能成亲?我们双方父母都不在了,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略过,直接在一起难道不好吗?” “你们不是才心意相通吗,能不能处得来都不一定,怎么就决定终生大事了?你若真喜欢陈老板,可以先处处看,但别着急嫁啊。” 在简兮的思想里,谈恋爱是谈恋爱,嫁人是嫁人,这是两回事。 她其实也有自己私心。陈晔告诉她自己的妻子死于大火,她很喜欢绿倚,不希望绿倚结局那么惨烈。若她真喜欢陈晔,谈恋爱可以,嫁人一定要慎重啊! 绿倚想了下,自以为明白简兮的意思,缓缓道,“一品阁是非多,陈老板又是酒楼老板,他身上背负很多秘密。可我既然选择跟着他,哪怕知道前路艰难,也不怕。” 简兮接着问:“哪怕会丢了性命,也不怕吗?” 绿倚笑而不答,隔着厨房门帘,她指了下坐在窗边的那位白衣公子,微微一笑问简兮,“和那位先生在一起,未来同样充满变数,你会害怕吗?” 简兮僵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直到绿倚提醒她扑锅了才恍然惊醒,拿着汤勺在锅里搅了搅。 以诸葛亮的视角看,他们相识三年,相处不过一年,表明心意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可在简兮这里,他们相处四五年,在一起一年,一个被窝睡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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