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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面具 (第2/6页)
像弗兰克这种,几乎对红酒着了魔的,每个月花在买酒和藏酒上的花费可是不少。 他老爹给他留下的家产只是殷实可不是什么海量,红酒是顶级的,吃穿住行当然也得跟上,就按他这个造法,毫无疑问,家产总有那么一天要造光。 这一天来的并不慢,从他买第一瓶顶级葡萄酒开始,到他卖掉自己的最后一瓶藏酒,用了十年的时间。 能坚持十年,这也算是他持家有道了。 能坚持这么久,这也得说弗兰克没什么上进心,没想着去做什么投资和创业,不然,他老爹留下那点钱,半年有可能就造光了。 要知道巴黎城里头那些往日荣耀无比的贵族后裔,可是有不少想恢复家族往日光辉的上进者把家当变卖个精光,最后蜷缩在第18区贫民窟教堂门街区的小巷里,慢慢等着秃鹫啃食他们的腐rou。 弗兰克是幸运的,变得清洁溜溜,过了半年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日子,仁慈的圣母玛利亚哼唱着《圣母玛利亚》,就把他给打救,给他换上了体面的新衣裳,让他住进了体面的房子,也让他有了一个体面的身份——拉风酒庄的主人。 同个酒庄,年份不同的酒会有很大的区别吗? 如果是弗兰克这种顶尖的品酒师来说,答案肯定是“是的”;可若让它的主要消费群体来说,答案也会是“是的”。 不同的是,一个是盲品,一个是开卷考,有人会事先告诉第二种人区别在哪里,他们依样画葫芦就行。 区别的本质是我有人无,天下又有几人能分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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