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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癫狂的热情 (第5/6页)
才多一点,和外面能扯上联系的也就只有朴大山一人。” “原来是这样,那从镇上过去要多久?” “你们运气好,我今天刚好要去高丽勾,顺便把你们给捎上,不过说好了,我的爬犁上邮包多,平路你们可以坐,上坡你们必须下来走着。” “那真是谢谢了,同志怎么称呼?” “金正光。” “你好你好,金同志。” 金正光虽然cao着一口吉普,可南易猜他是朝鲜族的。 朝鲜族人取名比较单调,男的哲、龙、虎、光,女的是花、梅重复的概率非常高,加上金正光又姓金,南易猜错的几率不大。 跟着金正光先去了几个村庄,等着他派送包裹信件,从上午出发,一直到下午天快要暗下来,他们才到了高丽勾,这个南易查看地图,从镇上直线距离不到十公里的偏远村庄。 “吁!” 金正光把马叫停在一座房子的栅栏外,拿鞭子指了指院门,“这里就是朴大山家,你们要是不急着走,我一个星期后还会过来,顺便把你们接走。” “金同志,那真是太感谢了。” 南易和他握了握手,悄么的留了点东西在爬犁上,然后目送金正光赶着爬犁往前走,等彻底看不见他才走到栅栏前。 正想喊人,一声瘆人的狗叫就钻进他耳朵。 南易循声瞄了一眼,是一只鄂伦春猎犬,长得很有灵性,应该是只守山犬。 所谓守山犬,其实不是狗的品种,而是一种象征或者是称号,跟着主人在山林里出没,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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