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刀十六国 第274节 (第6/6页)
曾经消失的商贾又开始盛行起来。 百姓闲暇之余,也会打打猎,采摘山货,到城池里贩卖。 而许昌、邺城、广固、郓城、彭城等大城开始出现大商贾,生意范围扩充至代国、江东、燕国、并州等地,互通有无。 在李跃的理解中商业能更快促进国力复苏。 毕竟很多东西官府弄不到,这些商贾却神通广大,什么都能搞来。 代国的牲畜,江东的劲弩,燕国的优良战马,市面都能见到。 不过,王猛却对此大为反对,接连上表,“国家当以农为本,商贾逐重利,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为能事,伤国家之根本,此风绝不可涨。” 这还是李跃与王猛的第一次观念不合。 重农抑商,历代皆是如此。 商鞅颁布法令禁止弃农经商,未经允许从商者罚作奴隶。 西汉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晋朝令商贾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 李跃不置可否,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 商贾也是一柄双刃剑,至少目前能快速提振国力。 但王猛的上表很快又来了,“管子云: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何也?国多失利,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殿下大开商贾之风,民皆逐利,谁治耕桑?商贾易收买,出卖国家,还望殿下多多思量,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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