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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诗(凡事总有例外。路斐然就是其中一个例外。) (第1/5页)
路斐然被带到乔凛临时的住处。 从小院长就告诉他不能随便跟陌生人回家,但他的电话已被成叔打爆了,再拿不到货,他估计自己今晚就得死。他别无选择。 这是一个很小的一居室,桌面上堆满了路斐然看不懂的瓶瓶罐罐,有些甚至没有贴上标签,活像是微商贩卖的三无产品。除了这种桌子以外,整个屋子就只有天花板上的一张顶灯、一张起了不少毛边的沙发和一张被随意折起来的毛毯,一点儿人气都没有,比他家还不如。 但乔凛似乎早就习惯了,他长腿一跨,率先占据了沙发的大半个位置:“坐。”他拍了拍身旁的座位,对着站在一旁的路斐然说。 “唔......没事我站着就好。”笑话,那毕竟是初代狼人,路斐然才不想冒那个险。 乔凛被他逗笑了,没忍住轻哼了一声:“现在知道怕了?” “怕什么!”丢人也不能丢面子,路斐然扯着喉咙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嫌弃我们,根本不屑吃。” 狼人和血族是天敌,这个传言从上个世纪就开始流传。但成叔告诉过他,这只是人类编造的谎言。真相是狼人喜食野兽,而血族偏爱人血。明明都是非人的种族,可血族身上总沾有人类的气息,久而久之,狼人便开始看不起血族,认为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身份,妄想重新做人。所以狼人都嫌弃血族身上那股浓郁的人血味,而血族则鄙视狼人如野兽般蛮横,相互撕咬起来毫无美感。 乔凛脸上的笑意大了些,少了鸭舌帽的遮盖,他的面容完全暴露在灯光下,下巴的伤痕也越发明显,活像一条蠕动的蜈蚣。他虚虚地鼓了两下掌,像是对路斐然的知识储备表示称赞:“懂得不少。但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有多久没喝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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