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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89节 (第3/7页)
家出一个或两个男人,去借了大板车,一下子就帮他们把家搬完了。 …… “爱华,这边。”盛景站在火车站出站口,朝涌出的人潮挥手。 看到盛景,周爱华拉着孩子就奔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扛着行李的一个高大汉子。 “盛景,这是我丈夫耿平。”周爱华介绍道,“我儿子耿小军,女儿耿小秋。” 经过一学期的相处,盛景知道周爱华品行不错,能力也强,做事雷厉风行,性子也刚柔并济。 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因为逃避劳动或为了小学老师名额才嫁给村里人的。 一问之下果然得知,周爱华的丈夫在乡下是个很能干的人。他也有一定文化,初中毕业。再干几年等大队长退下去,他就是最挂接班人选。 耿平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又自认跟高中毕业的周爱华比差得远,所以他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选择上工挣口粮来支持妻子高考上学,并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周爱华一直觉得愧对丈夫,又想让孩子到北城来接受教育,上学期一直为此而努力。 盛景看在眼里,就萌生了让耿平来帮她做生意的想法。 但一切还没筹备好,且也不知道周爱华夫妻俩对做生意排不排斥,放假前她没说,而是在跟李建设谈好合作后才写信给了周爱华。 没想到周爱华十分果断,接到信后就立刻拍了电报,买了车票带着丈夫孩子到了北城。 彼此打过招呼,盛景接过一包行李道:“走吧,咱们出去。” 五人一路乘公共汽车,又走了一段路,到了盛景租的房子。 盛景打开门进去,指着东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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