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町芄権 初稿_茨町芄権 初稿(0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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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茨町芄権 初稿(01) (第4/52页)

纪︰岁。

    出场时职业︰北湾人民法院副院长专任司机。

    沁康集团有机蔬果宅配员。

    个人简历︰

    纪元曆47年(3岁)︰

    芄権在一次帝都大学慈幼社的来院参访中,被当时大一的

    秋晴美女士资助。

    纪元曆473年(6岁)︰

    秋晴美女士带芄権到院外的镇上游玩时,被由外地来的人

    贩子盯上,因而被偷偷拐骗走,辗转地被卖到了混迹在北

    湾市港区附近的窃盗团伙之中。

    纪元曆47年(3岁)︰

    因伤害罪和连续窃盗罪被捕,被北湾少年法庭判处6

    年的感化教育。

    纪元曆47年9月(4岁)︰

    因在北湾少年观护所内聚众斗殴,而被新上任的所长

    方婧注意到,之后方婧由卷宗资料中知道其姓名身份,被

    方婧私下告知秋晴美有关芄権的近况。

    纪元曆472年月(5岁)︰

    由张家泽和秋晴美夫妇,在北湾少年观护所裡,由所

    方的见证下,依联邦法律,完成登记认养芄権的手续。

    纪元曆474年2月(7岁)︰

    芄権刑期过半,表现良好,申请假释获准。

    获释出北湾少年观护所。

    出场时岁,因母亲秋晴美和方婧的安排,出狱后的芄権

    ,参加了联邦矫正署的更生辅导专桉,被分发到北湾

    人民法院当送文书跑杂务的临时约聘工。

    后被北湾人民法院副院长夏沁珺提拔为专任司机。

    偶尔也会到沁康集团兼职有机蔬果宅配员。

    ※——————※——我是分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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