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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孔叙,这算得上仁至义尽。 男人这段时间都在家,孔叙突然出现他有一点惊讶。 她一如既往的随性,那么郑重其事的拿了一个皮箱,脚底下居然只踩了一双拖鞋。 林彻看过去,孔叙就曲了曲脚趾。 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他也不是第一天认识孔叙了,这女人一直疯疯癫癫的,却又格外漠然冷静,死气沉沉的眼睛里写满了看破红尘后的麻木与无奈。 她其实很特别。 林彻不是第一次这样认为。 吃饭了吗? 没有,但我不打算吃。 孔叙摇摇头,把皮箱推进卧室里。 林彻跟在后面,在孔叙要进被窝前一把给人拎住:所以你半夜三更的跑过来,就是为了气我? 不啊,我打算在你家住几天。 她理直气壮,仰起头跟林彻对视。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 只把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就极具画面感了,特别是无人的夜里,他们对视着又对视着 林彻从来都不是一个正人君子,孔叙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呢,睡衣就被人给推上去了。 哦,忘记说了,她不只是穿了拖鞋过来的,她还穿着自己的兔子睡衣。 然后跋山涉水的,跑到林彻的卧室里。 等等等等等等,我来大姨妈了。 林彻顿了一下,随即说:恭喜。 也不是第一次搞了,他们两个在一起相对来说还算合拍,因为在一起苟且太多年、太多次了。 来大姨妈,脱裤子都不是很方便了,林彻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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