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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4页)
脸的。 那人绝对是个最不上路的小混混,屁大点事就张牙舞爪的。 这种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王淳刚愤愤不平了几天,慢慢也就淡忘了。工作依然很忙,哪有那么多闲心想这些。 这天一早,老总秘书在电梯里看到王淳刚,冲他笑“王编,要熬出头了哦。” 王淳刚一愣,之后便有些欣喜。 2 2、2 ... 原来咱们的精英王淳刚,前几年一直在B市的文化圈混着。虽说没有混出什么成绩,也算是混了个脸熟。本来形势也算一片大好,可是一夜之间风云突变,他所在的那个杂志社上面的出版社头头出了点问题,连带着他们杂志社的老总也提前退休回家。王淳刚本是杂志社老总的一员猛将,其实并不见得关系多好,只是老总大约是觉得他好用而已。 这新来的老总是从出版社另一家报社过来的,带了几个得力的老人,王淳刚自然成了被丢弃的新人,本来王淳刚在B市呆的就觉得憋闷,高楼大厦人情淡薄,别说别的,连个情投意合的伴儿都找不到,这里的人要的只是419一夜春风而已。但是王淳刚曾经答应过一个人,一定要找一个过日子的伴,以免死后变成孤魂野鬼在墓地里一个人孤零零的呆在小盒里。再加上这次的变故,王淳刚想起美好的故乡,那里空气清新点,压力小一点,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更亲近些,不想像B市那么疏离。 王淳刚想起费翔的那首歌,我曾将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大概是岁数大了吧,萌生退意也是自然的。树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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