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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茉的英雄主义 第2节 (第6/7页)
只纸星星。 她还被要求,放学之后先送林凤君回家才能自己回家。 她们的小学在杨兰和林科长的单位附近,分的房子也在附近,但是林凤君住在干部小区,更远一点,陈茉每天走的路是正常距离的三倍。 很多年之后,当陈茉真正长大了,她才意识到也许当年林凤君是在霸凌她。 林凤君或许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很会拿捏别人,陈茉不是没有想过反抗,也有实在受不了的时候,这时候林凤君就会跟她说:“你要是不愿意跟我换,那你就不要当我的好朋友了。” 然后林凤君会发动全班的女生不理她,有一次陈茉生气,不肯送林凤君回家,林凤君发表了一通宣言之后发现无效,路过陈茉桌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滑倒了,还摔坏了一支钢笔,然后放学之后十几个女孩子全都围了上来,让陈茉道歉,并且赔偿钢笔。 道歉了也不够,光赔一支也不行,得赔十支。 林凤君的钢笔是林科长买的,一支要两百块钱,对陈茉来说很贵,乘以十更是天文数字,她偷偷哭了好几次,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了杨兰。 杨兰说两百块钱有什么,赔人家就好了,陈茉说不是的,林凤君说要赔十支。 “哎呀没必要,行了,不用担心。”杨兰摸了摸陈茉的小脑袋,“我去跟林科长说。” 杨兰赔了钢笔,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林凤君被林科长批评,因此每天带着人围着陈茉。 她们站在道德高点,并不觉得自己多过分,她们既没有敲诈陈茉的零花钱,也没有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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