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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4页)
有唯一的太阳。 他的手腕上,有一个用来遮住伤疤的玫瑰纹身。疤痕是他差一点自寻短见时留下的。 那天,他在手腕动脉处狠心割下几刀,不一会儿便流了一地的血。因为失血过多,他腿软的要命,易冉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本没打算接的,也根本站不起来去接。 可听到来电铃声后,鬼使神差地,他忽然又不知从哪里生起了最后一点力气。 ——那铃声是齐卫东的歌。 “船儿……救命……”他最终还是接起了电话,就这样活了下来。 他住在永夜里。 奇怪的是,虽然看不见阳光,他却能够切实地感受到光的温度。 他贪恋这点温度,就像一个快要渴死的人毫不犹豫地饮下鸠毒。 他心甘情愿。 宋方影知道苏凡瑜刚起床,吃不了太重口味的东西,便带他去了一家港式茶餐厅。点完清粥小菜,就听苏凡瑜没头没尾道,“你说,是照的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还是照不到的光比较容易放手?” 宋方影让服务员收走了菜单,也没多想“照不到的光”这个表述,只当是描述距离远近的一种说辞,认真道,“不好说,分人吧。如果是……” 苏凡瑜以为他会说自己,没想到他提了一个令他意外的名字。 “如果是郑松柏,大概会选择即使知道永远得不到光,也要呆在被光照亮的地方。” “郑哥有喜欢的人?”苏凡瑜奇道。 “你竟然不知道?”宋方影比他更意外,“公司里都传遍了吧,说他喜欢你妈。” “噗——咳咳咳咳。”苏凡瑜呛了口口水,被这个惊天大八卦吓了一跳。 虽然郑松柏和自己差了十几岁,和自己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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