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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8 (第3/4页)
之后他知道了空有蛮力,在这颗千疮百孔的星球上根本远远不够。 战争不停爆发,炮火不断落下,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拥有更强的技能。 他开始观摩战争,捡战后留下的各类机甲碎片、武器,学会拼凑机甲,学会粒子枪如何使用,靠这些来保护自己,饥饿时他会去抢士兵的食物,险些被打死。 他渴望和平,痛恨帝国,连带着身为贵族的陆琛也不喜欢。 但是在小小的唐一柯眼里,陆琛能让他吃上一顿饱饭。 怀着这个念头,在黑暗来临之际,他冲进战火中,在两军交战的夹缝里轻车熟路的溜进敌国军营,带出这只金丝雀。 金丝雀的手又软又白,脏污也掩盖不了的璞玉。 他生来就是颗钻石,而自己,渺小得宛如尘埃。 可惜金丝雀就该娇养,他没有这个条件,将人带出后不久,士兵找上门来,曾经养过他的野蛮人全部为此牺牲,用鲜血为他开辟出一条逃生之路。 他学会了最后一项技能——躲藏。 “我讨厌你。”这是唐一柯无数次对陆琛说过的话。 可是陆琛却紧紧抓住他的手,将他看做唯一的救赎。 他什么都听唐一柯的,唯有一点——别抛弃他。 唐一柯没有抛弃他,可能是陆琛太白了,可能是在这污浊的环境里呆久了,他贪恋这一点点仅存的光亮。 两人相依为命躲过数月,直到某一天,陆琛的家人终于乘着帝国的军舰来到他们面前。 “你要走了吗?”唐一柯抓着陆琛的手,迷茫的问他。 他自己大概不知道,他对这个讨厌的人早有了不舍。 “嗯,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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