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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8 (第1/4页)
为什么之后果断用一个触发式魔法球惊动唐骥的原因——弃卒保车——好吧,弗林应该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卒。 是的。弗林·诺菲勒,也就是今天晚上在酒吧里盯上他的那个血族。 在避世的诺菲勒一族里,弗林比较另类,他喜欢到处游荡。当然,必须用幻术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才行,否则就凭那张脸,他的旅行也不会很愉快的。 这个习惯挺奇怪的,以至于有时候顾颐怀疑他说不定身上还有点雷伏诺族的血统什么的,那一族才净出流浪者和强盗呢。 不过,不管怎样,弗林是六代血族,这使得他有足够的能力自保或者捕猎。并且诺菲勒族的隐匿能力让他可以很好地善后,不至于引起猎魔人太多的注意,也就没有违背密隐同盟“避世”的规则。 当然,对顾颐来说,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弗林今天晚上为什么会盯住他?是感觉到他是同类?又或者——是认出他了? 顾颐很不想承认是后者。但理智告诉他,前者更不可能。 慢慢把手伸进衣服里,顾颐轻轻抚摸着左锁骨下方的一小块十字形伤疤。作为一个血族,身上实在不该有伤疤这种东西,但他却有。而且那块伤疤很硬,微微凸起,仿佛皮rou里头嵌了个什么东西似的。 就是这个,遮蔽了他身上的血族气息,除了他的“父亲”,即使是别的血族,也接收不到同类之间的那种感应,这也是他敢于跟唐骥近距离相处的原因。所以,弗林应该也没有这种感应能力,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确实认出他了。 血族的记忆力,都TM该死的太好了!尤其是诺菲勒这种善于搜索情报的氏族。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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