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山盗墓贼_第一百三十二章 僵尸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三十二章 僵尸村 (第2/4页)

叫,狗一叫,死尸会惊倒,特别是狗来咬时,死尸没有反抗能力。死尸会被咬得体无完肤。

    最后一种功是“还魂功”,还魂功越好,死尸的魂还得越多,赶起尸来便特别轻松自如。这种“还魂功”,实际上是用一种湘西特产的草药撒在尸体上。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凡被砍头的、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尸体可以赶尸。

    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有怨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rou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关于赶尸的科学解释。

    现代学说较倾向把湘西赶尸解释为:为了要运送死者,前后两赶尸者其实是以两根长竹,穿过一排尸体衣袖以肩抬尸体,两端再由壮汉像轿子一样的扛起来,但由于赶尸者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僵尸。

    而由于竹有弹性,赶尸者抬着尸体行走时尸体会上下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