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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千里嫁夫[穿书] 第44节 (第5/7页)
人,总算有功夫收拾仪容。 田雨是个喜欢说话的,带着人梳洗后,又给倒了茶水,拿了些饼干瓜子等零嘴儿放在桌上,才笑道:“妹夫都没告诉我您要过来,我是完全没认出来,瞧着这事闹的...关键您太年轻了,叫我都开不了口喊您亲家母...” “我结婚早,18岁就嫁给回回爸爸了,妹子可别叫亲家母,给人喊老了,我叫钟毓秀,喊我毓秀就成。”没有女人不爱被人夸年轻的,钟毓秀更是爱美中的翘楚。 这会儿得了田雨的夸奖,本就对奋不顾身跳下水的儿媳喜欢的不行,如今欢喜更胜,暗敷不愧是一家子姐妹,都是实在性子。 田雨没想到亲家母是这个性子,按理说,钟毓秀也是四十大几的人了,但说话什么的,却意外的直率。 她想,二妹未来的婆婆,定然一直活在相对单纯的环境中吧。 不过,这样的性格也好,起码将来跟宓丫头不会有什么龃龉,思及此,田雨的眉眼更加温和,干脆应了下来:“那行,我叫你毓秀,你就叫我小雨吧,我meimei叫田宓。” 提到儿媳,钟毓秀眼神一亮,她是知道儿子对象叫什么名字的。 天知道,一个星期前,她在北京接到儿子的电话,说他找到了喜欢的人,并且打算结婚的时候,她这个当妈的高兴到了什么份上。 儿子马上都三十了,如今总算遇到想结婚的对象,简直是阿弥陀佛。 若不是条件不允许,她真想对着满天的神佛一一磕头。 对于那个让儿子结束光棍生涯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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