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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千里嫁夫[穿书] 第5节 (第3/6页)
话一点不假,想她13岁那会儿,还是个什么都不懂,整天只知道乐呵的傻丫头。 之所以将卖鱼的事情告诉盼娣,也是经过了田宓的深思熟虑。 这时候的大家庭,没成家的子女,根本就没有私人财产这回事。 她想要攒钱为自己留后路,又要瞒住父母,就必须找一个帮手。 两人合作共赢,她负责抓鱼,四妹负责卖,田宓完全没有雇佣童工的负罪感。 这里是七十年代初的农村,不能以后世的孩子去看待,马上就要14岁的小姑娘,已经是大半个劳动力了。 至于为什么选年纪更小的四妹,而不是三妹,原因也简单,来娣实在太老实,对父母有着天然的敬畏,根本隐瞒不了任何事。 “这鱼得尽快出手,死了就不值钱了。”姐妹俩提前踩了点,到了约定碰头的地方,四周没人,田宓苍白着脸色,将鱼一股脑递给等在这边的四妹。 这年头调料有限,相较于鱼虾,人们更喜欢吃rou。 更何况朝阳村地处南北交界处,河流多,是地地道道的鱼米之乡,并不缺鱼虾。 好在田宓抓的这几条鱼是个例外,因为足够大,再加上不要票,还是能有销路的。 有些人天生会做生意,田盼娣就是,自从大姐跟她提过合作后,她这两天已经寻摸好了买家。 小姑娘聪明的紧,在jiejie的提点下,坚决拒绝了田宓的陪同,一个人去了那些个家里要办喜事的人家推销。 rou票紧巴,但宴席上添上这么大的鱼,就算是很体面了。 再加上时间凑巧,大集时允许买农民手中的农副食品,所以盼娣可以光明正大的将这些鱼,送到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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