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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1章 (第1/3页)
这是历史首次明确区分律(刑法制度)、令(规章制度)最早的定义。 较之汉魏旧律的界限更加分明、体系更加完备,首次提出加减刑、累犯加重和数罪并罚等条例,基本沿用至后世。 “元凯辛苦了!”听完杜预的讲解,杨峥由衷的赞叹道。 汉律有七百余万字,杜预、张斐将之简化至十几万字,却不削弱律法的功能。 整体上对治民较为宽松,减轻了民间的束缚。 不过对待归、奴隶却较为严苛,说是严刑峻法也不为过。 眼下的大环境处于汉人的衰弱期,诸胡内迁,如果律法对他们不严苛就是纵容了。 凡是杨峥能想到的,新法上都有。 “新法略有瑕疵和疏漏,需要试行时加以改进。”杜预没有半点居功自傲。 法律跟人一样,需要接地气,否则水土不服,难以推行。 “可交由刑部推行,升张斐为刑部尚书,主理此事。” 杜预功劳大,张斐的功劳也不小。 一人精通儒家左传,一人精通法家刑名之学,张斐出任刑部尚书是最好的选择。 凭借这部法典,就可以奠定两人华夏律法泰山鼻祖的地位。 当然,新法不止是杜预、张斐二人,编纂只有半年,但前期至少准备了四五年,大量掾属、书吏夜以继日的整理收录,然后杜预、张斐才能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杨峥也没亏待他们,全部招入文学馆中,赐以“学士”品衔。 一共七品,每一品都有对应的俸禄和待遇。 也算是给了文化人体面。 “新法虽然完成,还需作注解,以便全国通用。” “此事你们定夺之后,交由三省审核,然后推行。”杨峥知道自己是门外汉,这种繁杂的文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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