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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9 (第3/4页)
何桂芬状告舒曼渎职,造成郭欢欢干细胞移植术失败的案子,于一个月后开庭审理了。 舒曼和医院的医务处长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她还是第一次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说不紧张是假的,但她尽量保持镇静,不想让人看到她的惊慌。 她飞快地扫了一眼旁听席,看到周婉婷和马骥良紧挨着坐在旁听席上,却没有看见高致远的身影。 法庭上,原告的律师宣布,原告状告舒曼渎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在郭欢欢大剂量化疗清髓后,曾经大量使用抗菌药物,这对郭欢欢之后的造血干细胞移植产生一定的影响;二、舒曼医师跟郭欢欢的干细胞捐献者高致远谈恋爱,必然影响了工作,高度怀疑舒曼给高致远采取外周血的质量和数量不达标;三、按照国际挂惯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不应该和患者及家属、主治医生,有过多的交流,而高致远至始至终出现在郭欢欢的住院现场,患者及家属不懂惯例,而主治医师应该是明知故犯。 舒曼和医院方面的辩护律师辩护道:“首先,我要反驳原告律师提出的第一点,郭欢欢在大剂量化疗清髓后,在身体毫无抵抗力的情况下出现了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果不使用大剂量高级抗菌药物,郭欢欢就随时可能死于感染性休克,所以,舒曼医生用大剂量高级抗菌药物,不存在过失。另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前3天之内不建议使用抗菌药物,但郭欢欢是在造血干细胞移植术3天前使用的抗菌药物,所以,这一条不存在失误。” 辩护方律师将郭欢欢的医嘱复印件呈交给了法官。 然后,辩方律师针对原告方律师提出的第二点,进行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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