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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3/4页)
舞台瞬间大亮,我听见鼓手清晰的鼓点,这一段配乐中有古琴的声音。 “向万里无寸草处去……”声音渐低渐无声,我缓缓抬眼看着镜头,叹息般念道:“一场败阙。”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场馆中回荡开,我跑了五年草原,终于学到一点苍凉。 放开麦架,转身,跟鼓手交换一个眼神,再转身来时候,电吉他与架子鼓的声音一瞬间炸裂开来,舞台边窜起耀眼的烟花,舞台上瞬间明亮如同白昼。 电吉他的摇弦,像我那天清晨和元睿一起骑马去河边,冷冽的冬天,河边栖息着无数鸟雁,我打着马从山坡上冲下去,千百只大雁一齐飞起,万千鸟语嘈杂声中,无数翅膀一齐扇动着往天边飞去,如同下了一场暴雨。 我的手指按过每一根钢弦,熟稔得如同呼吸,G-F-B4,几个滑弦切入连复段,扫弦,贝斯烘托,转入一段十六分音符和六连音,用速度推上高潮,摇弦的声音席卷过舞台,狂热而嘈杂的电吉他,独特而极具冲击力的金属音。 我站起来握住冰冷的麦架,唱我最喜欢的一段摇滚。 “Some legends are told!some turn to dust or to gold!”我手指抓住麦克风,眼睛看着台下的简柯,挑衅地唱道:“But you will remember me! remember me,for turies!” 没人知道我会在佛偈之后接英文,就好像没人知道我会用本音来唱摇滚,清越的青年音,音准与录音室无异,第二段时略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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