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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2/4页)
时候,有一种类似宝石的光泽,皮肤、牙齿,花瓣一样的唇,那种光彩是能穿透时间的。 我那时候应该十八岁,十八岁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忽然兴起,翻墙回来找自己当年的照,结果一搜就搜到我粉丝整理出来的一个合集。五官是我的五官,然而每一张照片中的神色却都宛如陌生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看自己十九岁的照片都是这样,还是只有我活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一张照片是在等演出的间隙拍的,后台人很多,文欣,元睿,我,林小白,还有陆宴季洛家,陆宴坐着,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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