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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4/4页)
发酸。 这个人曾对他说过世界上最土,又最深刻的情话,“我叫秦顾,我对你,情已入骨。” 这个人曾在万人仰望的舞台,一双如水墨画渲染的眸子望向他,饱含无限浓情与爱恋。不管不顾,执起他的手,对所有人宣告,“他是我此生心里的唯一。” 这个人曾在上千个寂静的夜里,拥他入眠,与他耳鬓厮磨。 …… 然而,他们的感情没有败给世俗,却败给了秦顾的新鲜感。 在他满怀憧憬准备告诉秦顾,他计划好的未来的时候,秦顾对他说,方琰,我腻了。 那时秦顾27岁,他32岁。 5岁的年龄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到了该成家的年龄,却忘了这位太子爷还没有玩够。跟他在一起不过是为了尝鲜,新鲜感过了,自然也就腻了。 甚至在他们分手的那天,秦顾都不愿意见他一面,那一句“方琰,我腻了”,是通过手机没有感情的电流传过来的,带着淡淡的冷意和凉薄。 他那时还傻傻的想要挽回,他提出见一面,秦顾说,没有必要。他不相信两人这么多年的感情,秦顾一点都不留恋。他去到秦顾家门口,等了秦顾两天两夜,看着太阳落下又升起,那扇铁门始终没有开。 那时已经是正午,泊油路两侧是连成一片的海棠,粉色花瓣在金色光晕下飘飘扬扬的落下,在黄泥土地上铺了薄薄的一层。 他站在明媚的春光下,浑身冰冷。 他终于心死如灰,坐飞机离开翰城。 都说坏事成双,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被呛着。飞机失事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几率是三百万分之一,他运气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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