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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9 (第2/4页)
毓夙就摆了摆手说:“那随你。既然你都计划好了,就按照计划来吧,总不能让你白忙活。” 替包拯介绍对象,总比狐狸亲身上阵好得多。毓夙其实特别瞧不上那种为了报恩以身相许的妖怪,总觉得它们其实就是给自己春心萌动找借口而已。真要报恩,就该像狐狸这样,纯粹出于感激而行事,别时时刻刻都想着把自己也搭上——谁稀罕你这非人类呢。 一时间毓夙对狐狸的观感大好,又问了几句它准备怎么安排包拯遇见那位良配,狐狸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毓夙就又有点抽。这狐狸平常看戏看得太多了吧,思维模式真超现实。 狐狸先跑去把那家的小姐害病了,做出被妖怪冲撞的样子,逼得人家老爷不得不张榜告示,高额悬赏,求医问道,然后正好让没有路费的包拯去捉妖,顺便就认识了小姐她爹以及小姐本人——这其中要有多少巧合,才能最终促成“结婚”这一喜剧结局? 不过看狐狸喜滋滋的样子,似乎很得意于自己的计划,毓夙也不忍心打击它的积极性。实在不行,就权当看热闹了。包拯今年才十七,不急着结婚。宋朝人大多晚婚晚育,特别是有钱的,当官的,老多大龄剩男剩女了,实在不行,等到了京城,考中了就能找到对象了。 于是毓夙就随着狐狸的意,一点也不着急地慢悠悠继续往前走。其实走得再慢,他们赶着车也比包拯主仆走路的速度快,所以两拨人也就是前后脚到了狐狸给包拯安排相亲的镇子。这镇上有个隐逸村,是因为村里住着一位告老还乡的京官而得名,这位前京官姓李,以前是在吏部当官的,就是狐狸千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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