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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藏北探秘(57)1更+2更+3更 (第4/15页)
显然以他们的身份只够围巡逻,该很难涉及到祭祀核心。 卫洵看不上。 机遇险中求。 他成功了,这些藏民收起武器,毕恭毕敬向他道歉,分出两个人来拥他在前,往鹰笛声传来的方向走去。其中就有原本拿枪的那个藏民,他叫扎旺。 看狼王被卫洵抗在肩上,凶『性』活力全无。再细看过卫洵胸前纯金的金翅大鹏鸟纹章,以及他‘不经意间’『露』出的,从藏经洞层得来的金链,这藏民越发恭敬,在卫洵试探中知无不言。 原来他们这象雄遗民确实来自藏区各地,甚至有境潜入的。但只有祭司那般的人物才会带祭品,祭品的珍贵程度,会决定他在祭祀中的位置。 狼王绝对够格当祭品,甚至超格的,哪怕它在被卫洵抗在肩上,这藏民也不敢与它正面对视。卫洵感到冰冷湿润的鼻尖碰了碰他的脸颊,狼王少了些许攻击『性』,了几分慵懒。它身体很沉也很热,热度甚至能透过斗篷到卫洵的肩颈处。 卫洵就像扛着有一个沉重的巨型暖炉,在冰冷的暴雨中甚至热的有点出汗。 对狼王的亲昵,卫洵不动声『色』,狼王听不懂卫洵的话,丝毫没有作为‘祭品’的自觉,温顺被卫洵抗在肩上,甚至还要舒展身体,伸个懒腰—— 狼王腰部背部肌rou发达,哪怕被吸了大量阳气仍旧强健有力,它比世界上最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狼都要更大,体长超过两米,因此在它活动四肢时,卫洵会警告般更用力攥住它的小腿,让狼王老实点。 卫洵其实不太能完全攥住狼王的腿,他手不小,但狼王的小腿也不细,更何况一手握着两条前腿,两条腿。虽然说它比猪还重夸张,但狼王起码有狐仙也不力量占优的生物,全靠大量阳气化作的力量撑着。 阳气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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