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_分卷阅读27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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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77 (第2/4页)

该去取个人物品。进少管所的时候,人人都是穿着自己的行头来的,进了门得换一身行头。身上穿的带的依着规定都得上缴,少管所的狱警会一五一十的登记造册,然后把东西都封进一个大牛皮纸做的信封里,存档。等人要出去了,就再到这边来,把存档的东西取出来,当着面点清了,画了押签了名,脱下少管所的行头换上自己的,这才干干净净的出去。

    苏平安是按着程序进来的,自然也要走一遍这个程序。

    可进了档案室,把标着她名字的牛皮口袋外加表格拿出来,就出事了。

    东西不对!少了!

    她来的时候,身上穿戴的就是事发现场那一身。

    从里到外那一身蕾丝的内衣裤,吊带丝袜,外加泡泡纱的小洋装和高跟鞋都在。小洋装上刘景廷的血都成了褐色,原封不动。

    她戴的假发也在,还有蝴蝶结头箍也在,就是蝴蝶结被压折了,样子很难看。

    唯独只有她身上的现金首饰全没了。

    苏平安说有现金和首饰,现金是一百二十美金外加三个钢镚,都是装在一只镶水钻的小坤包里。当然,现金没了,小坤包也没了。

    首饰也不少,有个镶钻的十八K金手镯,一对镶钻的小耳钉,顶顶要紧的还有一只大钻戒。石头跟个小蚕豆似得,又大又亮。

    末了,还缺一张两寸宽六寸长的黄裱纸。

    大律师一个头两个大。

    苏平安说有现金首饰,他信。总探长能花六百万捞的人,身上穿金戴银不稀罕。但问题是人家少管所说没有,单子上明明白白,有衣服有鞋子有丝袜,就是没有钱和首饰。

    这里面谁说了谎?毫无疑问肯定是少管所。但大律师是见多识广的,自然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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